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和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业不正之风。近日湘小林获悉,临湘市教体局印发了《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临湘市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我市教育局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在7月10日——9月10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小伙伴们如果发现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可以监督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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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时间
年7月10日至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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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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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内容
1.传达各级纪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开展有偿家教家养的文件规定及违纪人员处理办法等;
2.督查是否主办或参与家教园经营及教学活动,是否开展有偿家教家养等;
3.听取各学校情况汇报,掌握教师思想动态,要求各学校提醒教师严格遵循教师职业道德,保证不组织、不参与有偿家教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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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方式
1.约谈: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
2.督查:暗访学校周边家教园、培训机构和教师住宿区域等。
要做到“三类人员必查”:一是有开办家教园和开展有偿家教家养举报或嫌疑的对象必查;二是曾经有违规开展有偿家教家养的对象必查;三是班主任和重点学科教师必查。督查前不打招呼、督查时不走过场,督查后有详细记录。如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做好现场证据收集工作,通知并交由市教育体育局纪委依纪依规查处。约谈不走形式,督查不走过场,督查活动开展时,不得跑风漏气,不得徇私包庇,违者将按《临湘市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和学校(教育机构)违规办班补课若干规定(试行)(临纪发〔〕58)》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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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及范围
(一)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
主要指在职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含提供食宿)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行为。包括:1.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补课和辅导,收取费用的;2.教师本人或家属组织学生在家里或租(借)处餐宿,收取费用的:3.组织、引导、介绍、强制学生参加教育机构、民办学校和个人举办的辅导班、特长班、培训班,收取费用的:4.教师本人在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领取报酬的:5.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民办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等)超范围、成建制补习文化课或与公办学校联合进行文化补习,收取费用的。
(二)收受礼品礼金
主要指:1.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2.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3.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4.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整治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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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
(一)宣传教育阶段(年5月下旬—10月上旬)
1.迅速动员部署。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作出安排部署。各校要在6月25日前召开专题动员大会,学校(幼儿园)全体教师、教育行风监督员、家长和学生代表等参加会议。
2.加强师德教育。各校要召开教师专题集中学习会议,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行政法规,学习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暂行规定》、《关于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学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通报有偿家教典型案例,全面理解和掌握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
3.组织专题讨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讲座、座谈、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人人撰写心得体会,深入探讨有偿家教家养和收受礼品礼金的危害性,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自觉公开承诺。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开展签名承诺活动,按照“党员教师带头承诺,普通教师人人承诺”的要求,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和《拒绝礼品礼金》,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规定,并将承诺书置放在学校醒目处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青海白癜风医院SEM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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