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也可领失业补助金!7月1日,记者从市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截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申领失业补助金,最长申领时间不超过6个月。
据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袁楚平介绍,为进一步应对疫情影响,加强失业人员兜底保障,我市扩大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最利好的政策是发放失业补助金。袁楚平介绍,以往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失业”2个条件。扩大覆盖范围之后,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者本人意愿失业都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了,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不高于失业保险金的80%。“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月元,按其80%计算,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应约为元左右。”袁楚平说,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最多可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据悉,市民可以通过手机登录智慧人社APP、“湘就业”转载请注明:http://www.linxiangzx.com/lxsxw/9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