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戴某、卢某、杨某、常某等7人恶势力团伙成员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至五千元。
庭审现场
案情回顾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戴某、卢某、杨某、常某、张某、肖某、陈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在临湘市城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罪行1:一言不合,闹市持械伤人
年6月,被告人卢某与何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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