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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临湘市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临湘市 时间:2021/6/8

临湘市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包括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临湘市行政区域内。

2.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教师资格证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体局(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市(州)教体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3)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4)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6月11日-6月22日

2、体格检查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3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凡在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白底彩照于6月22日-6月28医院(门诊五楼)领取体检表,在体检表上粘贴照片进行体检(空腹),体检完后,随带体检表到现场确认点认定。体检中心联系-,联系人:元锦梅。

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6月22日-6月28日

(2)现场确认地点:临湘市智慧政务服务大厅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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