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随着自媒体崛起和快速发展
一些自媒体账号
在夫妻或团队共同经营下收益颇丰
随之问题来了
“当面临离婚或者散伙、公司注销等情况
账号归属及收益该怎么划分?”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日前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就涉及到夫妻双方经营的抖音号归属及价值分割。
经查明,方某、廖某于年结婚,年3月,方某向临湘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除一套正在按揭付款的商品房外,另有夫妻共同经营的一个抖音号,用于直播售卖渔具,现有粉丝高达十万余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夫妻双方主要就抖音号归属及运营带来的收益分割存在分歧。
该案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抖音号由注册人廖某使用经营,该抖音号经营的应收货款和现有货款归其所有,双方婚姻期间因共同经营对外所欠货款的债务也由廖某负责偿还;廖某分期向方某支付共同财产补偿款30万元,其间该抖音号因不可抗力被封号冻结或不再经营,方某对剩余未支付的部分放弃主张。
平台账号权属如何分割
当下,随着自媒体崛起和快速发展,一些自媒体账号在夫妻或团队的共同经营下收入颇丰,而一旦面临离婚或者散伙、公司注销等情况,账号归属及对账号价值评估等问题即会产生分歧和争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雷副教授认为,我国民法典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民事财产权益加以规定,丰富了财产权益的客体形态。其中抖音、快手、小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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