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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文明扫墓提倡无烟祭祀临湘森林防火

来源:临湘市 时间:2021/6/15
清明祭祀活动较多,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在此临湘森林防火指挥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务必注意森林防火,在山上或其他场所进行祭祀扫墓时,请勿吸烟、烧纸、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火烧连“林”。推行文明扫墓,提倡无烟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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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告

清明时节将至,上坟祭祖和踏青春游人员骤增,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升火险等级。自4月1日至4月15日,临湘市域范围启动清明节特护期模式,市、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村(社区)联动开展巡查巡防,堵关设卡,收缴违禁品,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二、避免过度聚集。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大规模聚集性祭祀、扫墓、聚会等活动,并尽量减少参与祭扫人数。

三、倡导文明祭扫。积极倡导网上祭祀、远程祭祀、环保祭祀、节俭祭祀和鲜花祭祀,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做好表率,带头树立文明意识,改变传统祭奠习俗。

四、杜绝野外用火。清明特护期,不能在山头地块、林

缘、墓地烧纸焚香点蜡烛送灯、燃放烟花爆竹;不能烧田边地墈、秸秆、杂草、垃圾;不能在林区吸烟、野炊、烧烤;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能在林区和林区边缘玩火、用火;监护人要认真履行痴呆聋哑等特殊人群的监护责任,防止其野外用火。

五、加强处置力度。清明特护期,市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处置力度,对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者,一律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公职人员违反规定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六、履行防火义务。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制止、举报野外违规用火义务,发现森林火情火灾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或者直接拨打临湘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

特此通告。

临湘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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