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清晨,“轰”的一声巨响打破了山村深秋的宁静,惊醒了附近睡梦中的村民。循声而来的村民看到了惊魂一幕:长(安)忠(防)公路上相撞的两台车辆浓烟滚滚,烈火熊熊。面对如此惨烈的交通事故,热心的群众自发地展开了救援……
这是11月5日5时30分许发生在临湘市忠防镇板桥村桥家坳土墩三桥路段的一起因酒后驾车而造成的车毁人伤交通事故的怵目现场。
7时15分许,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桃林中队民(辅)警接到报警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时,医院。事故现场一片狼藉,两车燃烧后仅存车架,仍然冒着缕缕青烟。办案民警勘察现场后,走访知情群众得知:驾驶号牌为湘FKT***的驾驶人刘某清(女,现年27岁,临湘市忠防镇新建居委会居民,持C1证)身上散发酒味。医院,对其抽血检验,结果为57mg/mL,涉嫌酒后驾车。
询问中,刘某清交代了事情经过:11月4日晚上17时许,自己在朋友家吃晚饭喝了一些40度洋酒后去临湘中发大酒店上班到21时。休息后至第二天凌晨5时多便驾车回家,在行驶途中因操作不当小车撞上同向行驶的地磅车尾部后再冲向对向车道,又与一辆轻型货车相撞,引起两车起火。事故中自己被撞晕,医院,并向和分别报了警。
目前,刘某清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一车受损、两车报废、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元,且负事故全部责任,赔偿全额经济损失。该起事故再次警醒驾驶人:酒为杯中物,驾车切莫沾;一旦惹祸端,万贯化云烟。
来源
临湘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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