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79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满足教育现代化发展对师资的迫切需求,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发〔〕10号)的有关精神,现将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教师招聘共79个职位(含面向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职位2个,见附件2《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时间安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采取在重庆、南京等两个城市设立考点的方式进行,其中南京考点42个职位,重庆考点37个职位。如南京、重庆考点出现空缺岗位,将启动长沙考点招聘,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二、人员编制
录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
(6)有《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长教通[]26号)规定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情形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和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形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
1、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疫情防控—考试—签订预录用协议书(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相关信息公布网站:公告、拟录取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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