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号)和《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经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二、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具备全国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达二乙及以上。
4、毕业专业、教师资格学科或专业资格职务应与招聘岗位名称一致。
三、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等按照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批复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10月7日(星期六)17∶3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请将如实填写完整的《长沙市第十一中学编外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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