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助推高质量发展之三用“真金白银”换绿水青山
绘就美丽湖南新画卷
湘江衡山段,天蓝、水清、岸绿。近年来,经过保护治理,湘江总体水质为优。童迪摄
湘阴县金龙镇燎原村,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李健摄
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山青水碧。—年,省财政每年筹集2.45亿元专项用于南山国家公园生态补偿。童迪摄
后湖国际艺术园绿意盎然,风景如画。该园区通过综合整治已成为生态治理示范区。傅聪摄
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现场。该项目可处理江北城区所有污水达标后排放。郑斌摄
蓝天白云下的洞口县报木村尽显生态之美。李健摄
柏润
湘江北去,漫江碧透;浩浩洞庭,重显大湖美景;湘西山区,葱茏再现梦已圆。
近几年,湖南百姓感受深刻的是,天更蓝、地更绿、水更碧、空气更清新。
良好生态环境,普惠民生福祉。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财政系统厚植绿色发展理念,以“一湖四水”治理为突破口,“四水协同、江湖联动”,加快“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生态强省建设。
“真金白银”加大投入,换来绿水青山新画卷,凝聚起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磅礴力量。
抓重点,推进“一江一湖”治理
推进“一江一湖”治理,全省污染防治大力攻坚。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为打好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
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省财政破除思维定式、工作惯性和路径依赖,以湘江保护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为契机,在新增预算的同时,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
——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方式支持“一江一湖”治理,引导调动各市州、县市区加大资金投入。
——省级以奖代补资金采取“先预拨、再清算”的方式拨付,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
——整合上级下达的目标接近、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污染防治类专项资金,消除资金安排结构固化、条块分割、九龙治水的不利局面。
“真金白银”的投入,换来绿水青山美景宜人。加大投入的同时,省财政还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实现财政政策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量”与“质”协同发展。
湘江上游的东安县,在严格环境准入的同时,加大污染防治重点领域投入力度,县财政落实资金1.5亿元,推进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县域内山清水秀。
位于洞庭湖区的临湘市,市财政投入2亿元,新建污水处理厂16座,粪污进厂处理,较大的居民点采用微动力处理,小屋场采用生态处理,实施长安河生态治理工程,治理黑臭水体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一江一湖”治理战役打响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近20亿元,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取得显著成效。
株洲清水塘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治愈“沉疴”换来碧波浩荡;大通湖综合治污,水质达标大闸蟹个大味美;长沙后湖生态修复,昔日臭水潭变身“亲水乐园”;过去一年,长沙市民在朋友圈晒得最多的是“长沙蓝”和“棉花糖云”……
有序推进“一江一湖”治理;稳步推进水、土、气综合整治;创新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过去5年,全省财政生态环保类相关支出保持年均两位数增长,生态环保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从3.36%提高到5%以上。年生态环保投入总额超过亿元。
“真金白银”的投入,增进老百姓的生态福祉。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14个市州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高;全省个地表水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年达到94.5%,其中洞庭湖总磷浓度持续降低,已接近Ⅲ类水质标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
转方式,构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一年半载之计,需要长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省财政坚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综合账,勇于突破创新,加快建立纵横联动、点面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地方不吃亏、得实惠。
省财政牵头调研,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出《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将在湘江、资水、沅水、澧水干流和重要的一、二级支流,以及其他流域面积在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建立水质水量奖罚机制:对市州、县市区的流域断面水质、水量进行监测考核,水质达标、改善,获得奖励;水质恶化,实施处罚。
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流域的跨界断面水质只能更好,不能更差。如上游的出境断面水质相比上年同期提升,则下游对上游进行补偿;如水质下降,上游给下游补偿。市州之间按每月80万元、县市区之间按每月20万元的标准相互补偿。
推进跨省流域补偿,湖南主动对接重庆、湖北、江西等毗邻省市,与重庆市签订我省首个跨省补偿协议,共同维护沅江上游支流酉水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得到财政部表扬;与江西签订支流渌水(江西称萍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逐步拓展生态保护的省际合作范围。
省财政积极引导,各地根据实际,配套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郴州市积极探索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设立了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奖励资金;娄底市设立孙水河保护专项资金。常德津市围绕“调、拆、退、治、建”推进水生态治理,西毛里湖及其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明显改善,由富营养的劣Ⅴ类提升到Ⅲ类,一级水源保护区达到Ⅱ类。
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省财政会同省生态环境厅于年1月出台《湖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暂行办法》,按照“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以我省大气首要污染物以及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的年度变化情况为指标,建立了对“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国家标准达标完成”三项内容进行考核的生态补偿机制。
发挥先行先试优势,构建南山国家公园生态补偿机制。南山国家公园是全国公园体制改革十个试点地区之一,省财政牵头制定《关于建立湖南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生态补偿范围、内容、具体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架构,-年,省财政每年筹集2.45亿元专项用于南山国家公园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机制的创新,助推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湘百姓守望蔚蓝天空、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昂首迈向富饶美丽幸福湖南。
补短板,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目前,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状况仍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为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短板”,省财政大力支持全省村庄清洁行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规划管理、乡村绿化美化等一系列专项行动。
各级财政挤出专项资金,推进“一拆二改三清四化”,即拆除“空心房”,改厕、改圈,清理生活垃圾、沟渠塘坝、畜禽粪污等废弃物,统筹做好农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
翻开财政支出的总账本,过去的一年,省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可圈可点。-年省财政筹集奖补资金12.82亿元,支持全省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
年,全省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1.5万公里,提质改造农村公路公里;万户农家用上新厕所;推广“户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农村各地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70%左右,有效解决“垃圾围村”的现象。
年,省级政府债券转贷市县20亿元,支持市县开展污水管网建设,省级财政新增2亿元专项用于乡镇污水厂的建设及营运补助,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再上新台阶。
环境连着民生,青山绘成美丽,蓝天写就幸福。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称,生态保护与治理,永远在路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全省财政系统将凝心聚力、久久为功。
生态环保投入逐年递增:
-年全省财政安排生态环保类相关支出2亿元,年均增速12%,生态环保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从3.36%提高到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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